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提出之「標題:反光鏡設置問題,內容:在東西庄惠安宮往前經過官田農會分部的那支反光鏡對我們這裡居住的居民非常重要,……」,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經查旨揭路段於115年1月16日曾接獲通報路口反射鏡遭車輛撞擊毀損,後續重新安裝一面反射鏡後,並向市府交通局反映該處路口反射鏡已經多次受損不適合裝設,故經115年2月3日會勘後結論:「於東西庄里西庄56號前路段適當地點劃設路面邊線及視覺化減速標線,進行改善」。而當日反射鏡因為功能完整留用未拆除。後續於3月16日中午接獲通報再次受損。於115年3月17日上午會同里長至現場勘查,因為損壞嚴重避免影響用路人安全,先進行拆除。後續請里長協助取得較安全的地點再檢討是否設置。另於市道171線路口處及東西庄里西庄136號之1路口處已設置全日禁止總重20噸以上大貨車行駛牌面。
感謝您的提醒及回報。
倘您對本案處 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府官田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周先生聯繫(電話06-5791118分機150),由公所同仁為您作進一步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區長 洪聰發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