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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為辦理115年8月下旬豪雨畜牧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申請日期115年8月26日起至9月9日止,上班時間(中午12時至13時午休)至本所農建課辦理。假日不受理

 

救助項目:畜牧全品項(畜禽舍、堆肥舍除外)。

救助對象:實際從事畜牧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

損失程度以頭數或隻數計算,並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

申請畜牧業救助之農民請攜帶以下文件:

畜牧場登記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農會帳號存摺封面影本、負責人印章(申請書簽章用)、化製證明文件、受損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