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8/12/24
[機關代碼]3.95.70
[機關名稱]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單位名稱]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地址]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郭宏印/彭瀞誼
[聯絡電話](06)5791118分機161/219
[傳真號碼](06)5793054
[電子郵件信箱]MLD10005@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08067
[標案名稱]109年度官田區環保公園清潔維護及其他臨時指派公園綠美化改善(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勞務類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977,327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977,32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如預算書內各工項,並依原契約履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9年12月31日以前。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後續擴充之金額為: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8/12/24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9/01/06 17:00
[開標時間]109/01/07 09:00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行政課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二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廠商(如為營造業者,其營業項目需有庭園、景觀工程項目)或園藝、景觀、造園相關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申報開工,例行性維護工作自機關指定日(或開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臨時性維護工作由機關依實際需要以派工單形式指派工作,廠商依派工單指派工作數量及要求之日曆天數以內完成。
二、給付條件:例行性維護工作廠商每月5日前應提報上月份成果資料;臨時性維護工作應檢附成果照片及各相關工作完成、機關之確認紀錄等相關文件。
三、付款方式:採分批施作及驗收,俟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分批結算付款。
四、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
五、機關對本契約有隨時變更計畫及增減工作項目數量之權,廠商不得異議,對於增減數量,雙方參照本契約所訂單價計算增減之。惟如有新增工作項目時,其單價以議價方式辦理。
六、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參考最有利標評選精神,採行「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並分「資格審查」、「建議書評審」及「序位法決標」三階段,原則上於同日連續辦理,開標當日資格審查後,合格廠商隨即簡報。
七、因109年度預算尚未通過,故決標後擬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並於預算通過後決標。
八、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自行購買印花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九、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十、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一、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十二、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十三、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十四、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8/12/23 16:3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