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執行登革熱緊急化學防治措施致民眾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市府衛生局設有特別損失補償小組及損失補償發給機制,可於知有特別損失後二年內向轄區衛生所或市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提出申請。 旨揭原則、處理作業流程及申請書可自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