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7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於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不受理。提醒農民應攜帶之資料:1.國民身分證、存摺、印章。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3.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雙方身分證)
113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7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於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不受理。
提醒農民應攜帶之資料:1.國民身分證、存摺、印章。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3.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雙方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