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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胡(芝)麻”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


113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7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於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不受理。

提醒農民應攜帶之資料:
1.國民身分證、存摺、印章。
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
3.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雙方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