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提出之「官田區勝利路108號斜對面民宅狗吠噪音擾民…」一案,本府非常重視,經本府官田區公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1.已通報該里里幹事近日前往勸導。
2.依據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
3.本所已於6月1日函麻豆分局妥處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府官田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承辦人吳政原聯繫(電話06-5791118分機131),由公所同仁為您作進一步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區長陳仁偉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