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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一、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本(111)年3月4日(星期五)止。

二、對象:本市高中(職)以下或國內大學(專)在籍學生,且其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戶籍資料經本市戶政事務所註記熟記事者。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三、申請資格及方式: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期限內,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文件至申請學生本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

四、申請作業須知及表件,請參閱下方檔案或亦可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西拉雅」下載(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注意事項:

1.請務必使用110學年度第1學期專用申請表及附件,勿延續使用上一期申請表。

2.檢附之戶籍謄本,必須申請人本人註記「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