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標]
為保障本市35歲以上弱勢原住民之健康權益,本府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6條及「臺南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相關規定,強化本市35歲以上弱勢原住民之健康風險預防篩檢,提供健康檢查等相關健康保障扶助,及早發現身體健康警訊,特訂定本計畫。
[計畫期程]
1、申請日期:自公布日起至10月31日止,依申請順序補助,經費用罄時即截止申請。
2、健檢日期:自通知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如未於當年度完成者不予補助,隔年須重新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且今年度符合下列申請資格之族人:
1、55歲以上之原住民老人
2、年滿35歲以上未滿55歲之中低收入、低收入戶或本市列冊照顧之原住民。
[補助額度]
每2年申請1次為限,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6,000元整;未達6,000元核實補助。
[補助項目]
符合本計畫各階段健康檢查之掛號費用及本市特約醫院所提供之本階段檢查衍生自費之項目。
[申請流程]
持原住民身分(戶籍)證明文件、申請表、同意書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或逕送本會申請。
詳細訊息刊登於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官方網站—申辦業務—原住民專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_Content.aspx?n=919&s=794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