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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113年3月19日(星期二)受理申請中

112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113年3月19日(星期二)受理申請中
凡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
•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3年3月19日(星期二)前提送 (親送、郵寄正本)
•受理單位:  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受理文件: 作業須知、申請表、切結書請參閱下方檔案。 (點擊下方連結)
•受理對象:
1.現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符合成績或優良表現資格者
2.本須知所稱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指本市高中(職)以下或國內大專校院在籍學生,且其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戶籍資料經本市戶政事務所註記【熟】記事者。
3.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 注意事項 !
1.請務必使用112學年度第 1 學期專用申請表及附件,勿延續使用上一期申請表。
2.檢附之戶籍謄本,必須申請人本人註記「熟」。
3.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員06-2991111#8970  蔡小姐。

標籤:#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熟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