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112年第2次變賣-標售報廢公務機車7臺公告

112年第2次變賣-標售報廢公務機車7臺公告

主旨:公告本所「112年第2次變賣-標售報廢公務機車7臺」,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投標須知之附表1。
二、本件標售案已於112年6月9日於本所網站公告,及刊登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本標售案之投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請欲投標廠商自行至本所網站下載投標文件。
三、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與地點、現場查看時間及聯絡資訊如下:
(一)投標文件截止收件:112年6月19日下午5時止。
(二)本標案之開標時間:112年6月20日上午9時整。
(三)本標案之開標地點:本所2樓簡報室(地址:臺南市官田區中山路一段132號)當眾開標。
(四)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為截止收件、開標時間,並於同地點開標。
(五)標售標的物所在地:本所停車棚。
(六)現場查看標的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6月19日止,上班日之上午9時至下午4時,洽本所社會課安排參觀,聯絡電話06-5791118轉212鄭小姐。
四、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依照投標須知填寫,以郵寄或專人親送等方式,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本所。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在決標當日起7日(上班日) 內完成契約訂定及至本所一次繳清全部價款且於價款繳交完畢之3日內將標的物載運完畢,逾期未簽訂契約及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得標。
六、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七、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網站公告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