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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辦理農場及農業合作社申請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登記作業相關事宜應辦事項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6年6月2日林造字第1061740571號函辦理。
二、凡有符合農場及農業合作社申請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登記辦法第2條第2款所定森林登記資格之農民,且以獨資或合夥組織經營者,得自行向林務局提出申請。前開法規、作業流程圖、申請表格等相關文件格式已建置於農委會網站之「資料下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