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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超額新臺幣未申報或申報不實,將由海關沒入」規定宣導

一、依據中央銀行發行局106年5月18日台央發字第1060020846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影片電子檔請至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首頁(「推薦服務」/「新臺幣短片及防偽」項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