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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公告自104年1月30日12時起,持續禁止各種活禽及未經合法處理之禽鳥糞便運入臺東縣境

臺東縣政府公告自104年1月30日12時起,持續禁止各種活禽及未經合法處理之禽鳥糞便運入臺東縣境,但同意花蓮縣、宜蘭縣非疫區之家禽經申請進入該縣,同時有條件開放該縣家禽屠宰場引進所需屠宰之雞隻(鴨、鵝等水禽類除外)。另自2月6日12時起開放雛雞(鴨、鵝除外)進入該縣,但需符合本公告實施方法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