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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公所為辦理本所「淡鎮源字第8401號」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標示:淡水區水梘頭段白石腳小段1-4、1-8、1-9、2-2、2-3、7、13-3、13-4、14、14-1、19、26、203、207、211地號)租約屆滿通知申請續訂租約或申請收回自耕一案,因出租人曾禮欽(即邱阿曰之繼承人)現況或住所不明,致公文書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