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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臺南市官田區標誌標線工程

公開招標公告公告日:105/03/21

[機關名稱]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標案名稱]105年度臺南市官田區標誌標線工程
[標案案號]105018
[機關代碼]3.95.70
[單位名稱]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地址]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陳怡尹
[聯絡電話](06)5791118分機211
[傳真號碼](06)5793054
[電子郵件信箱]kn080@mail.tainan.gov.tw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傳輸次數]02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5169其他安裝工程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555,15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7,000元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工程後續擴充注意事項:
1.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為「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款」。
2.項目為預算書內各工項,並依原契約履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3.辦理後續擴充之期限為自開工之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或達555,156元(工程施工費、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費、廠商利潤、管理費及保險費、營業稅),兩者先至者為履約期限,合約視同期滿結束。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公告日]105/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辦理方式]代辦
[洽辦機關]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時間]105/03/29 09:00
[開標時間]105/03/29 10:00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簡報室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二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凡營業項目包含交通標誌、標線施工,且經政府登記合格無不良紀錄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1.本工程工作期限:本工程為開口契約,自開工之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或達555,156元(工程施工費、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費、廠商利潤、管理費及保險費、營業稅),兩者先至者為履約期限,合約視同期滿結束。
2.付款方式:履約完成後,經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依累積各次施工通知單實作數結算算後,一次無息付清;如為上級代辦經費,工程款由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代為撥付。
3.保固期:自驗收合格日起,標線1年6個月,標誌5年。一百萬元以下免付保固金(須檢附具有至少1家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連帶保證廠商之保固切結書)。
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及學術機構檢驗材料合格證明。
5.配合機關進行「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整備情形運作機制」督導事宜。
6.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7.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8.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