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緊急救援系統申請對象為何?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獨居老人 老人緊急救援系統申請資格為何? 一、本市低、中低收入老人: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滿65歲以上之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 二、一般戶老人:實際居住本市願接受此救援通報服務之老人,自行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