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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1月1日起,居家照護期間建議但不強制須一人一室

基於國內COVID-19疫情穩定,自112年1月1日起,依「確診者分流收治原則」採居家照護之無症狀/輕症COVID-19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建議但不強制須一人一室,爰修訂「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及應注意事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如附件,並適用於112年1月1日始研判確診之民眾。

相關修訂事項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供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