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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及關懷金發給要點(修正)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成立期間,為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死亡喪葬慰問金及關懷金(以下簡稱慰問金、關懷金)發給事項,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