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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11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受理時間至112年3月1日止

檢附文件:
.申請書正本(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近一期入住機構契約書全卷影本。
.最近一次入住機構開立111年近一期收據(或繳費證明)影本。
.使用機構者(或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如使用機構者已歿,請檢具相關佐證文件,得為申請人(機構簽約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文件寄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收(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